近日,栏目组接到了来自西安国际港务区华南城华誉公寓张女士的来电,张女士表示她于2018年底购房,本该在2020年11月30日交付的房子至今还未收房。
“我从头到尾都没接到过收房通知,是因为我有朋友在这儿也买了公寓,她们打电话给我说我才知道可以收房了。所以我5月份才来收房,结果发现房子漏水,所以当时我就没有收房,物业方也承诺会在一个月内修好并会电话通知我,结果我一直都没有接到物业的任何电话和消息。10月2日,我又过来了一趟,想看一下到底维修到哪一步了,结果物业那边却说找不到我房间的钥匙,我又再次白跑了一趟。直到11月18日,房屋问题解决了,我也同意收房了。但物业表示要让我补交5月份到10月份半年的物业费。我觉得很不合理,明明就是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我无法收房,现在还要收取我未收房时的物业费。”张女士认为物业的行为极不合理。
随后,记者来到该公寓物业中心了解情况,却被该物业中心工作人员以不接受采访为由,拒之门外。
编辑:惠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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