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25年,在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市住建领域质量安全监管与市场行为整治工作统筹推进、精准发力,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市场秩序持续优化。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度住建领域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暨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整治督导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1月19日至2月3日,市住建局对全市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进行督导帮扶,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导帮扶以“帮质量管控扶品质提升、帮安全履职扶责任落地、帮市场行为扶规范有序”为主线,重点围绕属地住建部门监管责任、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监督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及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危大工程和重大危险源管控、质量行为、质量检测和工程实体质量等关键环节,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调阅资料、实地核查的方式,帮扶区县、开发区管理部门20个、项目35个,排查整治建筑市场行为及质量安全隐患727处,其中重大事故隐患47处。
二、好的方面及亮点工作
从督导帮扶情况来看,各属地住建管理部门均能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积极贯彻省市关于质量安全和市场行为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任务清单,强化巡查检查,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形势平稳可控,建筑市场秩序持续规范。
(一)压实责任链条,闭环管控落地。新城区住建局建立“分管领导总抓、各科室包抓、监管人员落实、企业负责”的全链条责任机制,细化网格化监管举措,严格落实层级管理与闭环整改要求,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地见效;未央区住建局聚焦体系建设、责任落实、风险管控、政务增效四大关键,常态化开展质量安全巡查,健全危大工程全流程管控机制,筑牢安全生产坚固防线。
(二)聚焦隐患清零,风险防控有力。碑林区住建局紧盯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安全防护设施配备等重点环节,狠抓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治,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回头看”,实现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切实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反弹回潮,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相对扎实,市场较为规范。航空基地住建局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提升监管成效,聚焦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及危险作业开展专项检查,进行清单管理销号,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采取集中约谈,强化监督管理,辖区内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管控效能。雁塔区住建局创新试行质量“差异化”管理,常态化开展原材料与工程实体抽检,结合“质量日常管控、月度巡检、分项专检、第三方评定”进行定标赋分、定期评比,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经开区住建局创新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讲评专项活动,组织辖区建设项目负责人现场观摩交流,通过“分析成因、总结教训、以案促改、经验共享”的方式,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推动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四)完善管理体系,强化社会监督。阎良区住建局成立住建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小组,严格落实企业奖励机制、分户验收程序,制定问题举报投诉及受理处置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升科学预防和精准监管水平;西咸新区住建局扎实开展“质量整治年”活动,严格落实质量问题专项整治、质量检测专项整治、分户验收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及时上报活动开展资料,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辖区工程质量持续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及典型案例
督导帮扶发现,部分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工程实体质量管控、质量检测管控、市场行为管控等环节仍存在薄弱短板。
(一)存在的问题
曲江新区住建局与大明宫保护办职责划分不清,大明宫保护办长期存在对危大工程、危险作业等重点工作管控不到位,对隐患问题整改跟踪问效不严,“重检查、轻整改”现象比较突出;航天基地开发建设局未履行对在建项目质量安全行业监管职责,存在以发文代替工作落实的情况,局领导及分管领导2025年四季度未开展质量安全督导检查、未建立相关检查记录,“先验房后收房”、质量整治年等重点工作开展不扎实;高新区住建局监管履职缺位,对省市部署的重点工作未开展指导与监督,质量整治年开展不扎实,活动资料缺失,未落实装饰装修工程网格化监管要求,也未建立相关工作台账,未按要求开展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存在“不落实、慢落实、假落实”的问题,建筑市场乱象较为突出。
(二)典型案例
案例一:临潼区代王安置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西安市临潼区润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李启明,项目负责人:张建峰);施工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王鹏,项目经理:汪瑶);监理单位:诚信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程晓峰,总监理工程师:耿永党)
存在问题:
1.5#楼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架体集中堆载建筑材料,超过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允许堆载值。(违反《房屋与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十四条第三款,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2.地下车库顶板多处集中堆放承插盘扣式钢管,经计算和查看施工图纸设计,堆载超过图纸设计的允许堆载值要求,板面下端未加设顶撑。(违反《房屋与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十四条第三款,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3.有限空间作业无审批手续,无专项教育培训,救援物资配备不全。(违反《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十一条第一款及第四款,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案例二:未央区润园项目
建设单位:西安保亿名筑置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乔爱军,项目负责人:姚波);施工单位: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张向阳,项目经理:胥蜀);监理单位:正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法人:郑波,总监理工程师:翁召)
存在问题:
1.7#楼基坑超3米无支护,坑边违规堆载,且7号楼、8号楼基坑一次开挖到底,未采取有效支护措施或放坡喷锚措施。(违反《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五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二款,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2.5#楼施工升降机计载重显示失灵,6人荷载显示0.04吨,天窗电气联锁失效,设备上限位失效。(违反《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八条第四款,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3.5#楼天井操作平台未按要求编制审批危大方案,且连墙件间距偏大、无剪刀撑;5#楼爬架高度14米,局部两道支座,顶部悬高超6米无临时拉结措施;且爬架与结构外墙间隙大于15cm,四周全高范围上下贯通无中部翻板。(违反《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四条第四款、第九条第四款,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4.现场电工王养红,证件过期且因年龄问题无复审资格,违规从事现场电工作业。(违反《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四条第三款,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案例三:蓝田县西安农投15万吨粮仓项目
建设单位:西安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成斌,项目负责人:彭世奇);施工单位: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法人:熊华兵,项目经理:王永红);监理单位: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企业法人:李少飞,总监理工程师:孙旗)
存在问题:
1.钢筋锚固检测委托单中见证取样人员无委托授权,取样人员未签字。(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部令第57号)第二十条。)
2.无回填土压实报告及管网地基承载力报告。(违反《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第9.5.3条。)
3.现场东侧管沟回填采用杂填土,外墙螺杆眼未进行处理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违反《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2015第4.2.1条及《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第4.1.28条规定。)
案例四:长安区君成序一期二标项目
建设单位:西安嘉睿置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王庆,项目负责人:韩明);施工单位:陕西昱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李旭,项目经理:张博);监理单位:陕西建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法人:田立奇,总监理工程师:刘江)
存在问题:
1.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专职质量员配备不足,材料进场验收记录不全、签字盖章不全。(不满足DBJ61T179-2021《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业人员配备标准》质量员配备要求。)
2.防水涂料检测报告强制性检测参数不全。(不符合《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格式及编写指南》附录4中关于必备检测参数的要求。)
3.地下室混凝土存在漏筋、渗水、涨模等质量问题。(违反《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8.2.2及《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第3.0.1条。)
案例五:高新区玉华园二标段
建设单位:西安绿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法人:王栋,项目负责人:林炫);施工单位:浙江凤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法人:王祯标,项目经理:张玉兴);监理单位: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杨卫,总监理工程师:杨旋)
存在问题:
1.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涉嫌未批先建;
2.现场人员未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人员未通过闸机通道进出场,实名制管理落实差;
3.建设单位未按月足额拨付农民工工资至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未及时支付,且未公示;
4.总监出勤履职差,多次缺席监理会议;质量、安全、现场问题很多,总监、专监形同虚设;
5.施工现场污水随处可见、材料随意堆放、现场脏乱差;未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管控要求、未见扬尘分类管理公示牌、无维权信息公示牌、无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公示牌。
案例六:航空基地飞机管路系统及隔热降噪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西安精卓航宇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耿金红,项目负责人:司拥军);施工单位:陕西中泰以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法人:王明超,项目经理:李明);监理单位:陕西众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张鹏飞,总监理工程师:张鹏)
存在问题:
1.未取得主体阶段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涉嫌未批先建。
2.总包单位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安全、质量员各缺一人。
3.监理单位未按要求派驻监理人员,监理人员数量不足,且人员不符合要求。总监工程师长期不在岗履职,未见打卡及会议签到记录;专业监理工程师一人在岗,但无社保;现场问题较多,监理形同虚设。
4.存在问题整改不力,多数问题未予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安全责任。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抓好质量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要以问题隐患整改为契机,强化警示教育工作,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聚焦督导帮扶暴露的短板,举一反三深化以案促改,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深入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补齐质量安全管理短板,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全面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隐患整治,动态清零销号。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督导帮扶发现的问题隐患立行立改,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时限、措施;对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或项目,要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联合惩戒,形成强大震慑力,有效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区县、开发区住建局于2月28日前将47个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报告报市住建局2012室,高新区、航空基地于2月28日前将市场行为查处结果报市住建局1804室。)
(三)规范秩序,强化市场整治。各区县、开发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建筑市场管理,严查典型突出问题,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增强市场主体法治意识,营造公平有序、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要压实企业内部管理,严守建设程序,杜绝围标串标、未批先建、“三包一挂”等违规行为,配齐管理班子并在岗履职。市住建局将不定期督办投诉举报较多区县的违法问题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将依法从严查处,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公开曝光,并暂停项目评优创杯资格。
(四)聚焦“春节”,确保安全稳定。各单位要建立“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台账,督促指导企业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留守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严查酒后作业、无证上岗等违章行为。停工项目安排好人员值守,全面落实封闭管理、设备加固、非必要用电切断等管控措施,严防无关人员进入现场。节后,严格按照复工复产流程要求,做到“申请一个、核查一个、合格一个、复工一个”,杜绝“带病”复工。
(五)严格值守,强化应急处置。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市、区两级“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明确值班人员职责,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通讯畅通,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做好突发事件及重要信息的报告工作,切实提升事故防范处置能力,如遇突发事件处置得当、快速有效,全力确保“春节”前后住建领域安全稳定。
各单位要压紧压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以非常之举、下非常之功、尽非常之责,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切实筑牢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坚固防线,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行业健康发展。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1日
编辑:尹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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